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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纪委把好四关 紧盯自己人严防灯下黑
2017-07-12 10:28:03 来源:东北网-鹤岗日报  作者:王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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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2日讯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对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最为首要的要求。年初以来,绥滨县纪委着力把好提质关、内控关、监督关和问责关,紧盯“自己人”,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教育培训,把好“提质关”。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系统中开展了“作风、能力、纪律审查建设提升年”活动,通过端正“五种作风”,提升“五大能力”,采取每周集中学习、业务学习和风采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纪检干部理想信念、道德修养和业务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完善管理机制,把好“内控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入手,对机关考勤、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干部职工请销假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同时,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划定纪律“红线”和制度“底线”。严格纪律约束,把好“监督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以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干部监督,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管起,形成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督查工作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严肃责任追究,把好“问责关”。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五必查”,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必查、实名举报必查、内容具体和线索清楚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交办件必查,绝不袒护包庇;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实行“一案四查”,对纪检干部出现“灯下黑”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有关承办人承担相应责任,将问责追究到底。

责任编辑: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