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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执行款
2017-07-19 22:37: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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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9日讯(记者 雷蕾)7月19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分行举行执行案款“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合作签约仪式。

  为提高执行效率,防范廉政风险,有效解决执行案款收支存在的问题,高新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创新建立了执行案款管理模式,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行“一人一案一账户”的管理模式,实现对所有执行案件和案款的全面动态实时监控。

  根据签署的合作协议,该院充分利用工商银行提供的平台,采用数据大集中方式,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处理,给执行主账户分配子账号,实现“一人一案一账户”,每位案件当事人都有专属的虚拟账户,被执行人一旦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变现执行款时,均打入该专属账户,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

  通过虚拟账户缴费,款项可以实时、安全的到达法院主账户,并自动对应到相应的案件,即可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的实时对应,能有效解决款项不对应、执行款滞留等问题,避免了不明案款长期沉淀现象的出现。与此同时,案款进、转、出的记录,实行全程自动保存机制,随时查阅随时掌控案款的进出动态,实现案款的动态化管理,省去了繁琐的核对与流转等诸多环节和时间,确保督查案款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并最大限度方便办案法官和当事人,并使案款在“阳光下”流转,使监督在“阳光下”进行,推动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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