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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下寻清凉 扎堆乱停车
2017-07-20 16:55:56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邱晨 夏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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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7月20日讯 树荫底下好乘凉,近日,文化大街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却上演了机动车乱停乱放扎堆树荫下“乘凉”的乱象。

扎堆“乘凉”的机动车辆。

近日,市民闫女士反映,建华区文化大街机动车占用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的现象较为严重。7月19日,记者来到该路段,文化大街路段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是分离的,非机动车道是在路基石上侧,如此规划,本是为了保证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可是一些司机不文明的停车习惯,破坏了设计初衷。不少私家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上,因天气炎热,一些私家车主还选择在有大树的地方停放车辆,将本就狭窄的人行道占满不说,有的车甚至横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停放。尽管路面上有非常明确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指示牌,却还是无法阻止20余辆私家车在此处乱停乱放。文化大街两侧有小区、学校和不少餐馆、医院,人员密集。车辆违规占道不仅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其停放和启动时,还会给行人带来危险。

市民张先生说:“骑车经过该路段,经常会遇到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情况。这些机动车随意将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阻碍了非机动车的通行。而且此处连接着齐齐哈尔大学的中校区和西校区,赶上开学,非机动车道人多、车多,不仅对行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对骑车人的安全也造成了威胁。尤其是市五官科医院门前位置,一些卖瓜的商贩,将瓜车横穿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让行人和骑行的市民无路可走。希望这些车主和商贩不要再把人行道当成停车场,以免发生意外。同时,也希望监管部门及时监管。”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此现象进行整治,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文明有序停车。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