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5日讯 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这句话用在张雷的身上,再恰当不过。
他约朋友一起喝酒,撞见家人在和一个外人一起吃饭。外人的一句话,让他怀恨在心。他和朋友一起,将其打伤并向其要钱。
近日,张雷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一句话怀恨在心
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张雷和朋友在一起打台球,这时,朋友赵辉打来电话,说车没油了。
张雷让二人先去一家饭店,他随后就到。
十多分钟后,张雷赶到这家饭店。巧的是,张雷的母亲和几个亲属,也在这家饭店吃饭。
几个人里,有个人叫孙年,是张雷母亲的朋友。张雷出于礼貌,过去和大家打招呼。在此过程中,他听见孙年竟和母亲论上了亲戚,这让他特别生气。
张雷找到赵辉,让他和另一个朋友,揍孙年一顿。吃完饭,走在回家的路上,孙年感觉有人跟着自己。
正想着怎么应对,赵辉和另一个人,已经追到了他的前面,两个人二话没说,对孙年一顿拳打脚踢。张雷赶到后,一拳将孙年打倒在地。
孙年的头部、眼睛等多部位被打伤。
张雷打完人对孙年说,手机他拿走了,让孙年明天找另一个朋友要。
之后,他又向孙年要了500元钱,说要给朋友加油,随后扬长而去。
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事发后,孙年在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
三个人打完人,像没事人一样,来到一家饭店继续吃饭。
当晚,警方将嫌疑人张雷抓获,此时,他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警方在其身上搜出被害人的手机和作案用尖刀一把。
经审问,张雷对殴打孙年将其手机及现金抢走一事,供认不讳。
经鉴定,孙年所受伤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张雷在与他人共同实施伤害行为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劫取他人手机、现金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近日,张雷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