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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警部门曝光1400余台“隐患”重型货车 42家运输企业上黑榜
2017-08-29 06:5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姜文鑫 王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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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29日讯(姜文鑫 记者 王忠岩)近日,哈市交警部门针对大型旅游客运、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六种大型车辆,采取多项管控措施,严查严控“两客一危”、严重超载等重点车辆,并对1400余台隐患重型货车及42家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进行集中曝光,督促企业整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安全隐患。

  加大曝光力度 42家企业被“划重点”

  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出现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部分驾驶人为了自身利益,常发生“多拉快跑”、“疯狂驾驶”等行为,具体表现为闯红灯、超速、超载等。而驾驶逾期未报废或逾期未检验的重型车辆上路行驶,抛锚、偏向、爆胎、制动不合格或失灵的状况时有发生,又在无形之中极大的增加了道路交通隐患。

  对此,哈市交警部门对20家逾期未报废重型货车企业进行曝光,其中哈尔滨农垦芊艺运输有限公司以157台的数量排名第一,阿城市正达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以20台的数量排名第二十;曝光的逾期未检验的重型货车企业22家,黑龙江农垦秀丽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以89台的数量居首,哈尔滨农垦春辉物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12台的数量排名第二十二,值得注意的是哈尔滨农垦芊艺运输有限公司也在其中,以20台的数量排名第十一。

  交警部门提示: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运输企业的法定责任,对运输企业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的,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加大排查治理的同时,还将联合相关部门从严查处违法驾驶人和相关单位,持续曝光大型公路客运、大型旅游客运、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各类车辆的违法行为及相关企业。

  案例链接:

  渣土车四项违法行为引发侧翻 掩埋三台车辆致一人死亡

  2016年10月14日,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附近发生一起渣土车侧翻交通事故,造成三台车辆被掩埋致一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当日7时50分,驾驶人杨某驾驶黑AC9067号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大道辅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广厦学院路口处,该车向左避让正常直行车辆后,向右发生侧翻,重重的砸在广厦学院门前由西向东李某驾驶的黑LKB697号小型越野客车,同时该货车装载的三灰料又将行经此地车牌号为黑A923AY、黑A618YU两台小型轿车掩埋,该起事故造成李某受伤送医途中身亡、黑A923AY号车乘车人马某受伤,四辆车损坏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交警部门事故处理后认定,货车驾驶人杨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竟然同时存在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驶制动不合格机动车、超载、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在设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处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杨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因其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经济损失61万元。

逾期未报废重型货车企业
逾期未检验重型货车企业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