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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富锦市给网络订餐经营立规矩
2017-08-29 13:35:54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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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29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佳木斯富锦市网络订餐行为,强化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供餐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平台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网络供餐行为,规范有证照网络供餐单位的经营行为,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切实强化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意识,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要求。要求第三方平台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建立入网餐饮单位准入机制,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资格,对不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拒绝进入平台;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主体信息档案,详细记载入网餐饮单位的营业执照信息、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入网餐饮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联系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并向属地餐饮监管部门报告;要求第三方平台与入网餐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在网络交易平台进入和退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告知入网餐饮单位应承诺遵守的食品安全规定;建立信息安全制度,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损毁、篡改或者丢失。

  大力加强对网络供餐单位的检查

  严格要求入网供餐单位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网络订餐活动的,应与自身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对有证的网络供餐单位,详细检查其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是否配备专用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容器,要求其加强软硬件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经营。对前期已入网的无证网络供餐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能够达到取证条件的,核发相关证照,对软硬件无法达到领证条件的网络餐饮单位,禁止其提供餐饮服务或关闭网络供餐渠道。

  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辖区网络餐饮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防止违法行为回潮。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巩固清理整治效果,切实提高网络餐饮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