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6日讯 这年头,偷啥的都有。这不,大同一男子,竟然偷了采油厂保卫队的警犬。
偷东西必须付出代价,最终,男子因自己的行为获了刑。
去年5月5日,家住大同区的史某与李某(已判决),驾车来到某采油厂保卫大队时,发现院内有一条狗。
二人发现,这条狗可不是普通的狗,而是一条德国牧羊犬。李某下车悄悄进入保卫队,将德国牧羊警犬盗走。
李某将盗回的警犬,送至安达市某村的父亲家进行饲养。
发现警犬丢失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李某有重大的嫌疑。
26天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8月,史某也到公安机关自首。
大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所盗物品价值1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史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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