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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纪委监察局关于5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7-09-06 11:07:08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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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加强警示教育,全面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真正在扶贫攻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起到保驾护航作用。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富锦市大榆树镇富民中心校教师周润林违规申领泥草房补助金问题。2017年6月,周润林隐瞒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以大榆树镇福胜村村民的虚假名义填报个人信息,申请泥草房补助金。福胜村党支部书记王中清未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将不符合改造补助对象的财政供养人员周润林上报,致使周润林违规领取泥草房补助金7500元。周润林受到警告处分,王中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同江市八岔赫哲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朱建龙等人精准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6年12月,朱建龙和该乡党委副书记金静、乡人大副主席尤新对精准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扶贫工作责任落实不明确,制定扶贫措施不符合客观实际,建档立卡材料不健全,录入信息不准确,突击填写帮扶档案,导致精准扶贫工作管理混乱,被省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组检查发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尤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金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建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同江市纪委对精准扶贫工作包扶单位责任领导同江市水务局副局长王大力进行了责任追究。

  3.桦南县桦南镇长龙岗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门宝林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3月,门宝林借自家重建住房之机,伪造贫困证明,私盖村委会公章,私自代替村委会主任审批签字,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虚假佐证资料,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门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汤原县汤原镇长青村会计徐金福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08年至2013年,徐金福利用担任长青村会计的职务便利,先后为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父亲、母亲、岳父、岳母等7名亲属违规办理低保待遇,7名亲属共领取低保金和低收入资金共计38155元。徐金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桦川县四马架镇政府文教卫生助理陈永昌精准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12月,陈永昌在申报四马架镇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报表时,由于工作疏忽,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四马架镇149名应享受新农合财政补贴贫困人口未能上报,涉及补贴金额共计22350元。陈永昌受到警告处分。

  从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看,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利用职权优亲厚友,有的执行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这些问题违反了党的纪律,严重损害百姓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查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这批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县、乡两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推进会议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排查梳理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紧抓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遏制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典型问题,要敢于出重拳、下猛药、动真格,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典型案件。对在扶贫领域“零查处”“零报告”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继续保持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定期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大惩戒和震慑氛围。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