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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不力 牡丹江市东安区等10县区被点名批评
2017-11-20 09:13:40 来源:生活报  作者: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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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1月20日讯 14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7起,处罚累计金额18649余万元。据省环境监察局局长赵振伟介绍,尽管前10个月全省环境监管执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个别县(区)行政处罚案件数及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过少,执法力度亟待加强。

  据悉,全省共有哈尔滨木兰县、方正县,牡丹江东安区、西安区、爱民区、宁安市,黑河五大连池风景区、五大连池市,农垦绥化管理局及绥芬河市等10个县(市)、区及管局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为零。特别是从2015年1月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以来,牡丹江市东安区、黑河五大连池市适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等配套办法案件为零,牡丹江市东安区至今无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工作要求,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对2017年1月至今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空白的县(区)逐一通报和约谈。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