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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积金还房贷更方便 能按月提取还款无需再开提取单
2017-12-13 12:27:00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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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2月13日讯 记者从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民到该中心提取公积金还房贷,只需拿着身份证,不用单位开公积金提取单了。

  该中心已开通按月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无个人贷款逾期状态的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及配偶,都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还款人申请该委托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含)以上。同时,委托按月提取额度后,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小于当期贷款月还款额时,按还款人公积金账户当期余额提取公积金还款,不足部分从还款人银行还款储蓄卡(折)中扣划。“通过一次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后,市民就无需再到公积金各营业网点扎堆排队了。”

  另据介绍,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不用再提供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单,凭贷款人身份证即可直接办理还款业务。

  办委托还款得带这些材料

  借款人本人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借款人与共同还款人共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须提供借款人与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借款人与配偶共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须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户口不在一处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借款人与共同还款人、配偶三方共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须提供三方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户口不在一处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