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大庆
搜 索
大庆中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效果显著 今年以来家事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率78.1%,同比提高18%
2017-12-19 08:51:3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12月19日讯 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百家试点法院。一年多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将调解贯彻始终,体现人性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对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共审结一审家事案件10636件,一审调解撤诉8453件,一审调解撤诉率79.5%,二审案件211件;其中,今年以来一审调解撤诉率78.1%,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

  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家庭纠纷。大庆中院创新性做法包括,专业化、人性化法律适用尝试——制发全省首份离婚证明书,载明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情感隐私;给离婚当事人发放《子女给离婚父母的一封信》,感化和引导当事人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理性诉讼。让胡路区法院制发全市首份人身保护令,并联络公安机关迅速实施,使公权力的介入由事后惩罚变为事前保护;制发全省首份冷静期告知书,引导双方慎重考虑婚姻问题。建立“三员合一”队伍。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发“意见”,把家事审判需要的监督员、调解员、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与其他审判战线需要的人员进行统筹安排,向妇联、工会、民政、消协、医学会等机构发函,有针对性地引入专业领域人才。有机整合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打造一支人员相对固定、专业性较强的外部力量,对法院提供专业化、技术性咨询意见,在法院文书送达、诉讼调解、案件执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联合开展家事特色法律宣传。联合妇联举办模拟庭审,当庭由家事调查员提交家事调查报告、下达人身保护令,直观地向社会宣介试点工作。联合民政部门制发婚前法律和离婚法律辅导宣传册,把握最佳普法节点,争取最佳普法效果。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