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企健康发展
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张海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发以来,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司法部门、执法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赢得社会好评。
但从有关方面反映的情况看,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还不尽如人意,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同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缺乏明晰的“主管部门”,虽然也有相应的管理部门,但这些部门保护民企的职责还不是很具体,导致一些民企的合理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法治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行政干预司法、执法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政府诚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的基层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办法多,项目落地服务少,不能及时兑现招商时做出的某些承诺,贴心服务少。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依法调整旧政策、出台新政策,加大对民企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维护民企权益方面的工作职责,增强民企在我省的归属感、安全感。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应依法依规给予补偿。二是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各级司法、执法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更加公正、平等地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歧视民营企业、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坚决遏制,及时纠正,严厉追责,不能让个别司法、执法人员的不良行为破坏我省正在形成的优良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诚信。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诚信管理。重点解决重招商、轻安商的问题,把安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制定相关工作规则、考核办法,使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出台营商环境性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全面强化失信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制定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更好地树立善于监管、乐于服务的法治、责任、诚信政府形象,进一步营造开放、平等、便利的企业发展环境,使每一位民营企业家都能在我省更放心地投资,更安心地经营,更专心地创业。
建议给粤港澳促进黑龙江经济发展联盟更大支持
省政协委员、澳门黑龙江经济贸易促进会会长、澳门中桥投资集团主席兼总裁孙恩光
国务院支持黑龙江与广东两省对口合作的工作方案已出台,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框架协议已签署,港珠澳大桥即将通车。为抓住这些有利的战略机遇,联合广东投资商会、香港黑龙江经济合作促进会、澳门黑龙江经贸促进会三家商会,于2017年5月共同倡议发起成立了“粤港澳促进黑龙江经济发展联盟”,得到粤港澳各商会和企业的积极响应,目前已有近百家商会及企业加入联盟。
此联盟的重要性和实际作用不言而喻,并已在实践中初步显现。一是集聚优势的绿色优质产品展销平台,联盟倡导者广东省投资商会已计划投资80亿元人民币,在深圳建设广东省黑龙江绿色有机食品博览中心,携手粤港澳发达的资本市场及庞大的高端食品消费市场,实现优势资源与资本、品牌、文化的高质量对接,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合作平台。三是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资本运营能力的融资平台。联盟正联合相关企业为黑龙江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援,协助他们通过粤港澳资本市场,发行债权、股权、资本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吸纳战略投资者的关注,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实现资金配对。四是实现黑龙江借路出海、深化开放的国际化合作平台。
粤港澳促进黑龙江经济发展联盟追求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共享发展,希望政府部门、商会组织和广大企业对联盟的发展及活动,给予热情回应、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为此,建议政府部门积极主动帮助联盟了解龙江情况。政府的规划、统计和商务等相关部门应与联盟建立起信息“直通航班”,构建起常态化的资料信息交互通道,及时通报商情和政策变化信息。同时,坚持更加注重实效的信息定期发布和推介活动,使联盟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为粤港澳与黑龙江合作发展发挥更大更好的积极作用。建议商会组织活跃有效地与联盟开展对口合作,省内的各商会组织应把联盟作为对接粤港澳乃至国际市场的便利通道,通过共建“湾区龙江命运共同体”,促进粤港澳与黑龙江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加快全省城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建议省内企业把联盟作为合作的桥梁和开放的跳板,联盟可以帮助更多的黑龙江企业在拓展粤港澳合作和进入东南亚及全球市场方面,提高成功率。应运用成功企业的典型示范进行有效的舆论宣传,鼓励全省各类企业更有效运用联盟携手粤港澳进入国际化发展的大舞台。
关于我省有效运用A股市场的建议
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巨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哈药集团总裁郝士钧
A股上市公司上市以来,全国共有3027家对股东进行过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66万亿元(2016年报数)。其中,我省A股上市公司上市以来有35家进行过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2亿元(2016年报数),占A股上市公司分红总额的0.3%。上市公司对我省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省上市公司的拥有量是远远不足的,质量也是不高的。
守资本市场的规矩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最基本的门槛。企业自身要按照现代治理结构的要求,规范运作,明晰产权,依法按时纳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解决发展资金的最有效途径。令人欣慰的是,截至2017年末,我省已有新三板挂牌公司97家,其中:创新层12家,基础层85家。新三板挂牌使企业更加公开、透明、合规化,为自身未来在A股市场上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综合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第一,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补直接融资偏弱的短板,对有潜质的重点企业进行指导培育。我省各地市政府对新上市企业都有不同的现金奖励政策,与其锦上添花,不如提早对所有具备上市潜质的企业,进行符合资本市场要求的合规培训及早期模拟辅导,包括对与其相关的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进行相关知识点培训,使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对企业可能出现的影响上市的不合规瑕疵,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予以提醒、扶正。第二,重视已上市公司中可能出现的壳资源。我省目前已有两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给予“退市风险警示”(即*ST),如果继续亏损则面临退市,丧失融资功能。这些处于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如果自救无望,就将转化为具有时限性的壳资源价值,政府相关部门对此类公司应重点关注,尽量促成优质资产借壳上市。第三,对可形成集群效应的行业中已上市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关注并解决其共性的问题,促其稳健发展,发挥再融资的功能;对可形成集群效应行业中还未上市的企业,应鼓励和促成其上市,壮大集群规模。第四,聚焦我省独有资源禀赋,在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条例时,要特别关注地方独有资源禀赋与资本市场对接的通路畅通度。(由郭铭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