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旅游
搜 索
春节旅游消费提示 省内遇纠纷可拨“区号+12345”投诉
2018-02-08 10:16:2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欣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生活报2月8日讯 7日,记者从省旅游委获悉,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发布了春节假日旅游消费提示。

  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在报团选择旅行社时,要认清旅行社资质,注意查看旅行社《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报名前可登录省旅游委政务网查询企业名录;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微信圈、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此外,在报名时应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要完整保留好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在选择出境游时,旅游者交纳出境游保证金不要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交予旅行社,更不要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帐号,应该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交纳出境游保证金,并留存相关票据,以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此外,购买旅游纪念品应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不要轻信“老乡店”,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拨打“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省内旅游投诉咨询电话为“区号+12345”。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