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日讯 乘上“霸王车”
2月28日,市民王阿姨拨通了本报的热线电话,向记者讲述了2月14日其乘出租车遭遇的闹心经历。王阿姨说,当日,她的心脏有些不舒服,想去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看看,于是在民航路小学附近,打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我告诉司机去医院,过了大约一个交通岗,司机告诉我,他必须去给车换机油,做保养。我说我不太舒服要去医院看病,但司机却告诉我,上了他的车,就要听他的,必须先去做保养,再把我送去医院。在车上,我和司机吵了几句,紧接着过了第二个交通岗,也就是五中加油站附近,司机要求我下车。我一看这情况,下车就下车吧,可就在我要打开车门时,司机却把车门锁上了,告诉我必须交了车费才能下车,可我都没有到达目的地,为什么要给钱。司机却告诉我,坐了车就得给钱。司机一直不给我开车门,我交了钱才让我下车。”王阿姨记下了这辆出租车的牌照号——黑B·T3960,又打了一辆出租去医院看病。“活了大半辈子,我还是头一回遇到态度这么恶劣的司机,都说出租车是城市的窗口,这样的服务,真是给咱鹤城抹黑!”
司机被处罚
根据王阿姨反映的情况,记者及时联系到了齐齐哈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科副科长姚奇。姚奇第一时间联系了投诉人王女士,询问了事情经过后,根据出租车的车牌号,联系到了该出租车所在的通宝出租车公司,并找到了当天的驾驶员。驾驶员之后来到出租车车辆管理科核实此事。
昨日,记者来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车车辆管理科了解此事进展,“驾驶员承认了该事情,我们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驾驶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司机第一时间必须返还王女士的车费7元钱,并赔礼道歉。车辆的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都已上缴,车辆现在已经暂时停扣,驾驶员在出租公司必须重新接受培训,出租公司认同以后,还要来到我们这儿再次培训和考试,才能正式上岗。”出租汽车管理科副科长姚奇介绍。
遇“事”可投诉
据了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每年都要对驾驶员进行至少4次的岗前培训工作,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为百姓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乘车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市运管处针对法律法规、优质服务、旅游常识、安全运营等四个方面编制了多套考试试卷。通过对驾驶员的岗前培训考核,让广大驾驶员深刻懂得出租汽车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性。
姚奇在此提醒市民,如果乘坐出租车遇到服务质量问题时,可以拨打热线电话5986991、5986997,也可以直接拨打出租行业办公室的电话5986936投诉。投诉时,请尽量提供此趟业务的出租汽车车牌号码、发票以及准确的时间和地点,以便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