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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玩笑引来邻居踹一脚 致脾破裂获赔30万元
2018-05-21 14:41: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霄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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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1日讯(刘霄 记者 佘雨桐 编辑 王艳)生活中,朋友、熟人之间经常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这些玩笑给我们的生活凭添了几许趣味和生动,然而有的人却因为开玩笑给自己招来祸患,更有人因此伤及他人,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近日,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为“开玩笑”而引发的恶性伤人案件。

  被告人江某,39岁,系黑龙江省泰来县大兴镇农民。2017年11月25日下午,江某正躺在自家热乎的炕头上睡觉,同村58岁的白某来到江某家中,想要凑个局打扑克,见江某在炕上蒙头大睡便开了个玩笑,把手伸进江某衣服里。冬日里一双冻得冰凉的手伸进来,酣梦中的江某猛然惊醒,心生不悦便扔给白某一句“上一边去,手这么凉!”后又合上眼继续睡觉。

  不一会儿,江某鼾声又起,白某再次将手伸进江某衣服中将其冰醒。此时的江某怒火中烧,二话没说飞起一脚便将坐在炕沿儿的白某踹至地下。江某媳妇及母亲见状,赶紧从地上把白某扶起来,“都是闹着玩儿,您当长辈的别介意。”白某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也没说什么,便回了家。但回到家后,白某就感到身体不适,其妻询问状况后立刻报警并拨打120将白某送至医院抢救。就是江某这一脚,造成了白某脾脏破裂、腹部闭合性损伤、胸腔积液、肋骨骨折等多处伤情。次日,被告人江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罪名成立,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江某到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合计30万元,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生活中,开玩笑最好在合适的情境之下,而且不能太过火,避免因玩笑引起双方尴尬甚至产生违法犯罪这样严重的后果。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