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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拖欠6万元木材款被异地执行拘留 法院、拘留所竟全是“老朋友”
2018-06-07 20:00: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曹旭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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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6月6日讯(曹旭 记者 佘雨桐) 5日,“雷霆行动”第五天,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出动两台警车,10名执行干警赶赴牡丹江市林口县对一位“老朋友”进行异地执行。

5日早梨树法院干警集合出发。

  几年前,被执行人陈某在建筑鸡西福兴天地3号楼期间,执行申请人于某给陈某运送木材,双方约定了给付木材款的时间,到期后陈某却一直没有给付欠款63 100元。于某多次索要,陈某始终以无钱为由拒付,于某无奈起诉。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先后多次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陈某屡次采取缓兵之策,一边向法院承诺尽快想办法,一边推脱拒不履行。最后法院执行人员又对其做出了失信决定书、发出限制消费令,终因未能查到陈某行踪和其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而使该案一直未能执结。

  前不久,执行人员得到陈某在偏远处开办山庄的可靠线索,决定借这次“雷霆”之势将其抓获。执行干警经过大约50分钟的颠簸车程,执来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经营的位于牡丹江市林口县的山庄。进入山庄便看到了陈某,执行干警走回陈某面前,“我是鸡西市梨树区法院执行局的,就与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们决定带你去法院了解下情况,走吧,都是‘老朋友’了!”陈某接过执行干警递过来的拘留决定书,法警带着他走上车。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陈某带到法院进行询问。

  随后,执行干警带着陈某来到林口县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局,经过梨树法院执行干警近两个小时的核实,确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形成询问笔录后被执行人陈某确认无误后在上面签了字。

  经过与当地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的沟通,执行干警又返回林口县拘留所,当法警带着被执行人陈某走进拘留所的那一刻,拘留所干警看着陈某惊讶的说道:“又是你?”

  据梨树法院干警介绍,该被执行人陈某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法院拘留了,上一次是2017年9月。在威严的法律面前,“惩罚”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让有错的人悔改,可是让人发指的是,上一次的“教训”并没有让陈某依法履行执行裁定书中明确的给付义务,时隔数月之后,陈某再一次在执行干警的带领下与拘留所干警“又见面”。

  执行干警为陈某办理了拘留相关手续,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