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15日讯 14日,哈市发布了端午节期间群众踏青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联合通告,市区内对交通道路、公交车站点、水上船舶等实施调整,确保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端午节。
公交 40余条公交线路有调整
17日8时起,松花江两岸(市区段)、呼兰河两岸(呼兰城区段)和堤顶路沿线的滩涂、湿地,禁止机动车驶入或停放。17日18时至18日12时松花江南岸由景阳街、南极街、田地街、西十六道街、经纬街、友谊路、大新街、防汛路、江畔路所围成区域内的道路,以及江畔路(港务局至公路大桥)的交通,及北岸太阳岛风景区、松花江公路大桥桥下U型回转道(松北大道至冰花路)、江湾路(松北大道至四方台大桥)、滨水大道和沿江景观大道(滨水大道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大桥),禁止外地号牌机动车通行;管控区域内沿江两岸的公共停车场暂停使用,友谊路、江畔路、防汛路、江湾路、滨水大道和松花江公路大桥桥下U型回转道(松北大道至冰花路)禁止机动车停放。
轮渡航线 17日17时停航
为维护端午节期间水路客运市场运营秩序,确保轮渡航线安全运营,17日,松花江市区江段各轮渡及夜游航线不再实施延时服务,严格遵守营运时间当日17时停航,同时,关闭所有航线运营的客运码头。
安全 沿江及繁华区域不举办文艺演出
为了确保安全,哈市要求,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严禁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严禁贩卖、携带管制刀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各种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人员密集区域点燃篝火,严禁使用液化气罐,以免发生火灾事故;沿江及市区繁华路段严禁未经授权无人飞行器升空;松花江沿江及市区繁华区域将不举办焰火燃放、文艺演出等任何大型群众性活动。
交通 17日-18日这些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一、17日8时至18日12时,松花江两岸(市区段)、呼兰河两岸(呼兰城区段)和道外区堤顶路(民主镇至巨源镇)滩涂、湿地将禁止机动车驶入或停放。
二、17日17时30分至18日12时,将对景阳街、南极街、田地街、西十六道街、经纬街、通江街、友谊路、大新街、防汛路、江畔路所围成区域内的道路,以及江畔路、松花江公路大桥的交通采取分流管控措施。三、17日8时至18日12时,将对太阳岛风景区、松花江公路大桥桥下U型回转道(松北大道至冰花路)、江湾路(松北大道至四方台大桥)、滨水大道和沿江景观大道(滨水大道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大桥)的交通采取分流管控措施。
四、上述交通管控区域禁止外地号牌机动车通行;管控区域内沿江两岸的公共停车场将暂停使用,友谊路、江畔路、防汛路、江湾路、滨水大道、松花江公路大桥桥下U型回转道(松北大道至冰花路)、呼口大桥和沿江景观大道禁止机动车停放。
五、交通分流管控区域内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可凭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驶入驶出。六、社会车辆请避开交通管制区域通行,从外围道路绕行;往来江南江北的车辆,请从松浦大桥、阳明滩大桥绕行。同时,端午节期间,松花江哈尔滨城区部分水域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时间为17日17时至18日11时,管制水域为松花江哈尔滨阳明滩大桥至滨北铁路桥水域。管制期间,严禁任何船舶在管制区水域航行。
环境秩序 严禁露天烧烤占道摆桌
端午节期间,哈市将加强环境秩序管理,严禁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出租帐篷,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城市道路;严禁露天烧烤、占道摆桌等违法行为;严禁随意乱扔垃圾和废弃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