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5日讯 4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近日,省工商局等17个部门联合发文,决定自2018年6月30日起,全面执行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本轮改革在2017年10月1日我省实施“二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等2项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行政审批和许可性质的涉企证照事项不再纳入“多证合一”整合范围,将我省尚未纳入整合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等14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三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1.在工作流程上
采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信息采集推送、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接收或认领导入相互关联的业务流程模式,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避免让企业重复提交材料。
2.在营业执照应用上
将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的有关企业登记信息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证明材料,服务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3.在事中事后监管上
由“坐等企业上门”改为通过共享平台及时认领企业信息,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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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证合一”即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发改、公安、财政、住建、商务、人行等17个部门的30个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面实行“三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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