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讯(记者 周秘)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黑龙江省CPI同比上涨2.2%。其中,食品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非食品价格、消费品价格、服务价格、城市、农村均上涨。初步预计,下半年黑龙江省CPI涨幅在1.7%左右,继续保持温和上涨走势。预计全年CPI上涨1.9%左右,可以实现预期调控目标。
据了解,2018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市场供求总体稳定,CPI运行基本平稳。虽然涨幅高于去年同期1.5个百分点,但仍处温和上涨状态。从CPI构成看,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累计同比六涨一平一降。上半年,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累计下降0.2%,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持平,其他六类价格同比累计均上涨;从区域看,今年上半年,我省CPI同比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涨幅0.2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与浙江、山东、广西并列第10位。
据测算,在今年上半年2.2%的CPI同比涨幅中,翘尾因素约为1.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低于全国平均近0.5个百分点。从类别上看,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CPI同比上涨主要是由于食品价格降幅收窄和非食品价格涨幅扩大所致。
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测算,今年下半年,翘尾因素逐月下降,新涨价因素将有所增加,增加压力主要来自于食品价格。非食品价格方面,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较大范围下调服装鞋帽、家电、水产品等多类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使得进口成本下降,增加国内总供给,这些消费品涉及CPI中的食品、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等类别,预计价格将有不同程度回落。


名词解释:
翘尾因素:“翘尾因素”是指上年价格上涨(下降)对本年同比价格指数的滞后(延伸)影响。也就是在计算同比价格指数过程中,上年商品价格上涨(下降)对下一年价格指数的影响。
新涨价因素:新涨价因素是指由于当年(当期)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上涨对CPI的上涨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