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违规办理低保、粮补优亲厚友……10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被通报
2018-07-24 15:26:02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日前,牡丹江市纪委监委通报10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绥芬河市绥芬河镇象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黄丽杰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7年,黄丽杰在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期间,对低保对象陈某家庭情况动态管理监督不到位,致使陈某自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虚报、冒领其前妻、女儿2人最低生活保障金2.17万元。2018年5月,黄丽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宁市绥阳镇扶贫办科员高玉军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6年,高玉军在审核贫困户工作时把关不严,动态监管不够,对不符合贫困户资格的2户贫困户未能做到及时发现,并取消资格。2018年2月,高玉军受到警告处分。

  海林市三道河子镇工农村村委会会计兼民政委员钟兆平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8年,钟兆平在负责工农村低保对象管理工作期间,明知本村享受低保待遇的村民安某已不符合低保条件,仍没有将此情况上报,致使安某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0.34万元。2018年3月,钟兆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林口县三道通镇政府原民政助理刘吉元违规办理城镇低保问题。2016年,刘吉元在办理三道通镇陈某夫妇城镇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陈某填报与家庭实际情况不符的城镇低保档案。2018年6月,刘吉元受到警告处分。

  宁安市三陵乡红土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永辉违规挪用泥草房改造款问题。2011年,张永辉在申报泥草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将获取的泥草房补助款20万元以5名村民承包荒沟的名义,列入村集体财务账中,用于偿还村里的修路欠款。2018年4月,张永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林口县莲花镇新民村党支部书记徐存国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徐存国以本人名义套取中央危房改造补贴1万元,用于该村集体办公室维修。2018年6月,徐存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林市林业局计财股股长倪艳玲违规审批问题。2014年,倪艳玲在林场林业用油量审核工作中,明知海林德家林场和新海林林场申报的成品油用量存在虚报数量的情况,仍予以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林业厅,致使海林市德家林场、新海林林场获取国家补贴资金61.76万元。2018年4月,倪艳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明区桦林镇桦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海英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017年,杨海英在桦林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选举期间,为继续当选桦林村党支部书记,请多名党员吃饭进行拉票助选,对部分党员给付现金进行贿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破坏党内选举制度,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杨海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宁安市马河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姜瑞花违规申请玉米补偿款问题。2016年,姜瑞花在马河乡玉米补贴申报工作中,违规将其亲属王某、村民肖某开荒地合计770亩玉米种植面积予以申报,获取玉米补贴款11.85万元。2018年6月,姜瑞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东宁市三岔口镇三岔口村原党支部书记金泽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7年,金泽奉将镇政府颁发给村里的0.55万元奖金及他人给村里的0.7万元捐款,共计1.25万元,全部用于核销村务支出、招待费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2018年3月,金泽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责任编辑:王傲

【东北网专栏】亮剑·问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