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3日讯 今年春节,由于天气原因海南飞往多地的航班停航,大批游客滞留海南各大机场。
新闻发布后,全国都在关注着滞留旅客。
但是,大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们从中发现了警情。
在经过缜密侦查后,一起公安部全国范围督办的特大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由大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率先打开了突破口。
涉及全国29个省、140余个地市共计诈骗300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余元的案件,就此告破。
高买低卖的特价机票
2018年2月28日,大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接到20余位群众报案称:他们花费260万元的购买机票钱不翼而飞,应该是被骗了。
260万元的飞机票钱,乍一听有点邪乎,飞机票再贵也不至于这么大数字啊?
但结合当时的情况,海南飞回北方尤其是东北的机票,大多都是一万多甚至两万一张,260万元的数字,就可以理解了。
当时,由于航班停运较多,上不了飞机、打不出机票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所以往往被忽视。
但是,大庆市高新区分局的民警,在听完报案人的讲述后,觉得这不应该是简单的飞机滞留引起的,可能还隐藏重大案情。
于是,民警们开始了缜密的摸排线索。
调查发现,有的乘客已经预定了机票,却收到退票信息。
再通过对携程网查询发现,退票手续是以杜某卫的名义申请办理的。
同时,网络上显示,其为该乘客在网上购买的机票没有任何折扣。
可是,收取乘客的机票款,却远低于携程网上的售价。
这种高买低卖的行为,很不正常,再结合乘客无法乘机的原因,民警判断杜某卫有重大诈骗作案嫌疑。
专案专办果断出击
鉴于案情重大,高新区分局迅速将此情况逐级上报市公安局。
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安庆华,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艾长君高度关注此案。
大庆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抽调刑侦、网安、视频侦查、情报等部门精干力量以及部分分局的业务骨干,成立了“2018·2·28”特大系列诈骗案专案组。
刑侦支队支队长王天华、高新区分局局长杨树国和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刘克煜、高新区分局副局长高小冬分别担任专案组正、副组长,下设调查访问、视频侦查、情报研判、数据分析、网络侦查、综合保障等6个工作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杜某卫、许某进行深度研判,确定二人案后可能藏匿在绥化市北林区。鉴于嫌疑人有多次取款行为,分析二人取款后再次潜逃的迹象。
3月3日,专案组不顾漫天大雪、高速封闭的情况,派出抓捕组驱车走国道赶赴绥化北林区开展对两名嫌疑人的抓捕工作。
经过5天的缜密侦查和绥化市相关部门的配合,终于发现了两名嫌疑人行踪。
3月8日上午,在绥化市北林区,将要携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卫、许某成功抓获。
拆东补西大肆吸金
坐在审讯室的二人,交代了自己诈骗的经过。
原来,二人并没有购买特价机票的能力,更没有特殊的优惠渠道。
他们对下级代理所称的与旅行社、携程网站等有合作关系,并出示哈尔滨市某旅行社的工商执照复印件都是编的谎话和伪造的。
之所以要做关于特价机票的“营销渠道”,就是看中了市场上各种折扣以及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
最初,二人把自己和公司包装完毕后,迅速发展了五个一级代理。
同时,编辑一段关于机票打折的广告让代理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迅速扩大客源及影响。
他们二人和一级代理约定,按照订票实际收款的10%提成。
当有人提出订票要求时,为了博取信任,他们就要求受害人先到网上查询预定购机票的价格。
随后,告知对方同样的日期和班次,在我这办理能省多少钱。
买票人看到优惠力度这么大,就直接把钱打给了他们。
可这俩人,哪有那个能力搞到那么低的折扣啊。
于是,二人就用后续订票人预付的机票款填补购买正价机票的差价。
就这样,他们通过不断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制造优惠假象,把“业务做大”。
分级代理“业务”做大
渐渐地,他们的名声越来越大。
许多市民在得到实惠后,相信了他们并帮他们宣传,甚至有的直接做起了代理。
就这样,由最先发展的五名一级代理,又发展了70余名二级、三级代理,按5%、3%不等进行提成。
订票、打款、提成这些业务往来,均使用微信、支付宝、网银支付。
除了个别一两个一级代理见过嫌疑人,绝大部分的代理和购票者都未见过二人。
调查发现,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28日这段时间,犯罪嫌疑人以通过网络虚假宣传能低价购买飞机票的方式诈骗7000余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
有3000余人已乘坐飞机,剩余3211人没有给订票,未出票涉案金额470余万元,涉及全国29个省、140余个地市。
其中,大庆市共计1305人,黑龙江省除大庆外共计1079人,其他28省共计827人。
擦亮双眼警惕陷阱
今年春节,在海南,因天气原因发生了大批旅客滞留情况。
这二人觉得,有这件事当“障眼法”是最好的抽身之法。
于是,他们“斩断”了自己的“业务链”,带着欠款开始逃窜。
可是,他们自以为高明的“障眼法”,还是没有逃过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的眼睛。
通过此事,民警想对广大市民做出一些提醒:
如今,我们正生活在一个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已经深深地融入到群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
在网络给生活带来极大便捷的同时,也有一部分违法人员利用网络实施犯罪。
这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方式,由于每一环节都是通过网络实施的,所以当事人一时无法辨别是否被欺骗,导致此类案件高发不下。
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也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
在网络中进行拼单购物、贷款、点赞送礼品、刷单、测星座运势等行为时,一定要谨慎。
否则,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受骗,泄露信息。
对网络中发布的各类打折信息要加以谨慎甄别,特别是朋友圈发布的,不要因为是“好友”就放松了警惕,不要贪了小便宜,吃了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