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4日讯 在大学校园周边,学生公寓楼下、学校公告栏等地方,都张贴着一些兼职的招聘信息。这些招聘信息,大多都是给中小学生进行家教辅导,也有的是商场促销员,给出的酬金都非常丰厚。
大学生小宁告诉记者,她和室友就上过这些小广告的当。这样的小广告给出的报酬都很诱人,等打电话过去询问,便会要求先交中介费50到100元不等,很多同学都是抱着“找到了兼职一天就把中介费赚回来了”的想法,就把中介费给交了,可是一个月下来中介并没有介绍几份工作给她们,而且介绍的工作酬金根本没有写的那么高,有的离学校还比较远,除去车费、吃饭忙活一天也赚不了多少钱,权衡再三小宁和同学没有去做这份兼职。一个月过去了,中介并没有给小宁她们介绍到什么满意的工作,可中介却以“介绍了工作是她们自己不愿意去”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
尚同学今年刚参加完高考,报考完成后便在家附近找了家小餐馆打工,干了半个月同学相约要去大连旅游,尚同学跟老板提出来辞职要拿回工钱,结果老板以“未干足一个月要扣满勤工资”为由,应付1200元只付给尚同学800元。后来还是尚同学的母亲出面,帮她讨回了400元辛苦钱。尚同学摊着双手给记者看这些天端砂锅手上烫出的水泡说:“看来社会真不是我想象那么简单啊,现在终于能体会到电视里农民工讨要工资的辛酸了。”
记者就此现象咨询律师,律师表示:学生在暑期求职或兼职过程中,除了被骗取中介费、押金外,还有的被克扣工资、超时无偿加班等。对于“打了几天工后发现自己无法承受工作强度,这几天工资能否拿到,对方不给该怎么办?”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对方不支付报酬,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因此,在暑期求职过程中,学生要注意保留与求职或工作有关的凭证,如押金收据、工作证、上下班打卡记录、工资条等等。一旦遇到纠纷、个人权益被损害时,也要积极维权,可以带凭证前往单位所在县市区劳动监察机构,寻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