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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警部门发布安全提示:谨防这六种心态驾车
2018-09-11 15:57: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吴凡 葛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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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9月11日讯(吴凡 记者 葛金鑫)近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通过对今年以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做出相应提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驾驶人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规律,警示驾驶人切实做到认真守法出行,自觉文明礼让,进而远离道路交通事故。

  据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统计,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逆行、违法超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俗称的追尾)以及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引发亡人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

  2018年01月13日1时9分许,李某驾驶宝来牌小型轿车,沿省道哈肇公路(S101哈尔滨至肇兴)25公里由东向西行驶至宋家沟大桥东侧900米处,超越同方向车辆时,与相对方向刘臣驾驶的车辆相撞,相撞后轿车又与同方向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内2名乘车人抢救无效死亡。

  除单方事故外,绝大多数车与车之间道路交通事故均是由“路权纷争”附带的交通违法引起的。

  2018年07月23日1时许,朱某驾驶北京现代牌出租车在南岗区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嵩山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与周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发生事故后出租车车失控将在嵩山路由南向北方向等候左转弯信号的另一台捷达牌出租车撞损。此起事故共造成三车受损、出租车驾驶人朱某当场死亡。

  驾车时这六种违法心态千万不能有

  一、过分自信:对自身驾驶技能及车辆性能过于自信,肆意违法,或无证驾驶、驾驶准驾不符车辆,一旦在遇突发情况时就会由于预判不足、应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不可避免发生。

  二、安全懈怠:这种心理主要发生在老司机身上及跑长途的驾驶人身上,由于常年或长时间行车无意外,安全行车意识有所减弱,注意力不够集中,或是开车时打电话、玩手机、抽烟,同时依靠惯性思维驾车,结果经常因分心、未注意观察瞭望发生事故意外。

  三、盲目侥幸:在实施交通违法时,心存侥幸不会生成违法后果,并因错误预判埋下隐患。如在行经无灯控路口时,不减速,在观察瞭望不足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在夜间、转弯处视野无法远及的区域仍快速行驶;在遇到“路权冲突”时,自认对方会主动让行,强别、强插、强会等。

  四、路怒斗气:由于驾车时未保持平和心态,或因路况不佳,不计后果的肆意违法,或与其他车辆因路权冲突恶意违法争道抢行,此时驾驶人的关注点发生转移,安全防范意识大幅度下降,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五、利益至上:为追求不法利益,完全置交通安全于不顾,部分客运车辆不顾乘客安全,超员上道;货运车辆为了多拉快跑,超载、闯红灯,下道逆行,甚至不惜疲劳驾驶。由于违法利益高于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因此也大幅增加。

  六、得过且过:主要是指不定期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修,或者是发现车辆有问题也不及时修理,存在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表示,除了人为因素外,恶劣天气、复杂路况等也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又一重要因素,因此,在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下,更应做到按相关规定减速慢行,安全小心驾驶,从而真正有效避免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