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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遮挡消火栓封闭消防连廊最高罚500元拒不整改将强拆
2018-09-12 11:02:03 来源:生活报  作者:黄迎峰 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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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9月11日讯 消火栓被遮挡、消防连廊被封闭,谁来管?有没有处罚?生活报连日关注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生活报官方微信后台经常有读者留言提出疑问。11日记者从哈市消防部门获悉,哈尔滨消防支队指导制定《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区县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联合印发。该通告即日起将陆续在全市居民小区内张贴,业主私自封闭消防连廊、遮挡消火栓等行为,将被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整改将被强制清除、拆除。

  通告要求:

  ◎居民应自行消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连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违法行为。不能整改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整改的将予以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对于居民自行封闭消防连廊、堵塞占用消防车道等违法建设行为,将协调相关部门一律予以清理拆除。

  ◎居民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违者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居民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违者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予以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对居民进行通告,消除火灾隐患。

  通告提出,凡发现上述隐患问题,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哈市消防部门还同时发布了《关于加强单位场所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民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对违反通告内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