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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启动
2018-10-16 09:00:48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周景才 隋文超
东北网10月16日讯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安排,即日起,我市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此举旨在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据介绍,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等地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申报时,需携带相关证件或材料。据悉,各县(市)区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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