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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18.5万党员干部签承诺书拒绝违建
2018-11-26 07:57:3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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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11月26日讯 25日,记者从哈市委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目前,哈市正在开展全面治理违法违章建设集中行动,哈市出台党员干部拒绝违法违章建设“十不准”,并开展了党员干部签署拒绝违建承诺书行动。

  哈市要求,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承诺书签订及违法违章建设台账梳理工作。《哈尔滨市党员干部拒绝违法违章建设承诺书》一式两份,签订后各单位备案留存一份,承诺人自存一份。要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拒绝违法违章建设“十不准”》认真自查自纠,填报《哈尔滨市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整改台账》,重点梳理出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基本情况和整改情况。

  对申报违法违章建筑物,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党员干部主动按有关规定拆改到位。对隐瞒不报或在签订承诺书后继续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未发生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单位,也要以党委(党组)名义作出“零违建”报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哈市128家单位共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哈尔滨市党员干部拒绝违法违章建设承诺书》185391份,个别党员干部主动上报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已按照相关要求全部自行拆除违建;不存在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作出“零违建”报告。

  拒绝违法违章建设“十不准”

  一、不准擅自占用道路、绿地、庭院;二、不准擅自占用农用地、草原、河道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三、不准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建设房屋、车库、棚厦、围墙及围挡;四、不准擅自封闭、占用消防连廊、通道;五、不准擅自占用建筑楼顶空间、楼裙;六、不准擅自设置挡车杆、挡车桩、石墩、地锁;七、不准擅自拆改门窗,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八、不准擅自挖掘地下室,破坏建筑地下基础;九、不准擅自在楼道内私搭滥建、堆放杂物;十、不准假借棚户区改造、征地动迁之机擅自扩改建房屋。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