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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2018年“交通安全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2018-11-27 13:45:10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郑越
东北网11月27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合组织举办的2018年“交通安全文明单位”、“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结束,产生“交通安全文明单位”10个、“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10名。
交通安全文明单位为:拜泉县文化小学、富裕县学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港华燃气富拉尔基分公司、国网齐齐哈尔供电公司、黑龙江鹏程生化有限公司、泰来县北方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中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飞鹤(甘南)乳品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机械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为:齐齐哈尔中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36路车队吉志文、齐齐哈尔宏泽客运有限公司李井东、齐齐哈尔市银联旅游客运公司于涛、讷河市金河出租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史长春、克山县宏运运输股份合作公司张亚伟、克东县通达责任有限公司(校车公司)周树文、泰来县北方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崔景辉、黑龙江天成运业集团齐齐哈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赵伟、龙江县大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石君、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校车公司李顺来。
根据《在齐齐哈尔市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单位”、“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齐文明办联发[2018]4号)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11月27日起至11月2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王玉迪;公示受理电话:0452—2339240。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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