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洛大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广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立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恒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孟庆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麻梦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魏林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智光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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