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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会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支持民企发展壮大的建议案” 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
2019-01-11 10:31:5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言 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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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1月11日讯 10日上午,政协哈尔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建议案》。针对哈市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和当前形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共同协商,为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献计献策。

  民营企业税费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

  近年来,哈市民营企业起主导作用的非公经济贡献了约50%的固定资产投资、54%的GDP、70%的税收、70%的城镇就业、90%的企业数量,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财政贡献的主渠道和创业就业的核心载体。

  但哈市民营经济规模不大、质量不高、企业数量偏少、创新能力较弱。2017年哈市民营企业和新登记民营企业数均居副省级城市末位,全市非公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占比仅约30%、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产值占比仅约16%,技术创新成果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40个百分点。根据调查研究发现,制约哈市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民营企业税费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科技创新能力弱、人才短缺、管理粗放等方面。

  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落实国家关于“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的政策,解决不敢贷、不愿贷问题。落实国家小微企业差别化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容忍度可比平均贷款不良率容忍度高出2个百分点。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行为,对欠款“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

  加强对驰名商标、特色产品商标、传统文化特色品牌和其他知名品牌等的司法保护。

  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清理、精简民间投资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除依法依规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一律取消工程建设中建筑企业的其他保证金。

  除规定外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

  要改善营商环境,清理违反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除依法依规外,一律不得实施定期检查,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效率低下、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形象恶劣的问题要严厉查处。政府采购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比重要达到30%以上。

  采取发放“服务券”方式,引导中小微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将支持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建立市区(县)党政领导干部带头的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