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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以行政执法队伍自身硬保障行政执法行为过得硬
2019-02-18 18:45:4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唐继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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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8日讯(记者 唐继厚)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司法厅获悉,为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全省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眼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省司法厅将从清理、培训、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过硬、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以全面清理为前提。省司法厅将重新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工作,重点对机构改革后取消或者合并的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无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合同制人员、借调人员、工勤编制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等进行严格清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一律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并将重新确认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

  以培训发证为手段。指导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发放。对清理后的行政执法人员,将按照“统一考试教材、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全省考试、统一制发执法证件”的模式,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培训后考试合格的,统一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以规范执法为取向。协调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从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省司法厅起草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对各地、各部门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实施意见》将按程序提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互联网+行政执法”服务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及司法部印发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采集和存储全省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案例指导、人员培训等信息,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智能化建设,实现“互联网+”与行政执法工作相融合,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的整体提升。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