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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开审理首例套路贷案
2019-02-26 14:01:00 来源:东北网-鹤岗日报  作者: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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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6日讯 25日,鹤岗市首起“套路贷”诈骗敲诈勒索案件,在市中级法院科技审判庭公开审理。

  据介绍,此案由市公安局向阳分局侦查,并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罗某、杨某纠集被告人郑某、李某、张某、霍某、王某、尹某、崔某、丁某,先后在本省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鹤岗市设立放贷点,通过张贴小广告、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以“无抵押快速贷款”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先是通过诱骗与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随后在实际向被害人发放借款时,以扣除“利息”“平台费”“家访费”“出车费”等名义扣除大部分借款仅向被害人支付少量借款。在被害人表示拒绝借款时,被告人对部分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被害人则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以“车费钱”“吃饭钱”“买烟钱”“加油钱”“过路费”等名义强行向被害人或其亲属索取钱物,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致使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工作、生活及身心遭受严重侵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0名被告人共涉案40余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公诉机关称,上述被告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发放借款和讨债过程中采用威胁、殴打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悉,针对此案合议庭将根据事实、证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评议并作出公正裁决。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