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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司法局19条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9-02-28 09:31:36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许玲玲 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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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8日讯 组建牡丹江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近日,市司法局出台《牡丹江市司法局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19条措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措施》注重打造服务企业法治环境。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措施》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建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在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窗口,“法律进企业”、开展常态化“法治体检”,加大涉企案件清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制定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工作情况绩效考核办法;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做好民营企业的“兼职员工”,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便捷的法律服务。

  《措施》强调营造良好的司法企业关系,构建良好法治环境,做好依法治企管企工作。《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将《条例》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用条例规范行为;健全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实行行政复议调解“四级协调制度”,开展人民调解“七进”工作,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行政执法环境和政策环境。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