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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提前15天 发现火情可拨打12119
2019-03-01 13:30:4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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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日讯(记者 张璐)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近日,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将2019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提前15天。

  2019年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月1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根据实际情况,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北部林区(大小兴安岭林区)可视情况规定夏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坚决把火种防控在山下林外。

  严格落实以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森林防火责任制,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森林草原经营主体三个方面落实责任。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的,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对高火险区的巡逻管控,严看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设施。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及时上报火情,确保信息畅通。要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保持临战待命状态,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快速、重兵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坚持依法治火,对发生的火情要迅速查清原因,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惩处。

  各地要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大检查,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一线包片蹲点指导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