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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1206”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2019-03-19 10:22:47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任杰 陈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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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3月19日讯(任杰 记者 陈显春) 19日,肇东市人民法院在安达市开庭审理绥化市安达市“1206”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206”涉黑案件是公安部督办、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挂牌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5年6月起,被告人范某军通过笼络乡邻、吸纳刑满释放人员、纠集同道等途径扩充组织,建立起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范某洋、范某宝等八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王某等九人为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姜某威等十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至案发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多起违法犯罪行为,涉案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贿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

  公诉机关认为,该组织以范某军为核心,骨干成员固定,形成数个分支,组织严密、层级清晰、结构稳定,范某军按层级管理组织成员,维系组织架构,骨干成员有比较明确的分工,为组织成员划分控制范围,形成一套盗窃原油、销售原油、收购原油、逃避打击等操作运转模式,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了排除异己、聚敛钱财,使用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或者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大肆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群众心理恐慌,结交、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称霸庆新公司作业区,干扰、破坏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盗窃原油、收购原油等非法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证据、事实、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

  由于该案涉及31名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院拟用7天时间审理后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