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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家庭好消息 冰城救助对象扩面到10岁
2019-03-29 10:24:22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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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3月29日讯 记者从哈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救助费用“提标扩面+生活补贴”。

  救助对象为具有哈市户籍(或持有哈市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10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等。

  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多重残疾儿童按其所包含的残疾类别,可申请最高救助标准的康复训练项目,不允许两项或以上叠加申请。

  在省政府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由1.8万/年(10个月)提高到2万/(10个月);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由1.8万/年(10个月),肢体残疾儿童由2万/年(10个月)统一提高到2.4万/(10个月);救助对象由0-6岁扩大到10岁;给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参加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家庭按400元/月(共10个月)标准的生活补贴。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