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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清明期间特别的“守山人”:检察官们用行动诠释对林区的守望
2019-04-08 21:57: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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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4月8日讯(记者 佘雨桐)随着近段时间气温的不断升高和清明节的到来,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了严峻时期。近日,记者跟随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起上山,体验了一天“守山人”的防火巡逻工作。

检察官排查过往车辆。图片由检察院提供

  4月5日凌晨四点,当许多人躺在暖暖的被窝里,沉浸在香甜的睡梦中安享假期的时候,记者已经跟随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山上的各处防火道口严阵以待,开始一天的防火巡逻工作了。

  随着近段时间气温的不断升高和清明节的到来,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为树立文明祭奠新风尚,全力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清明节与森林防火、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相结合,对塔河县域内多处防火道口进行人员布防,面向来往祭奠人员宣讲森林防火知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呼吁大家采用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等绿色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全稳定。

  凌晨四点,零下六摄氏度。塔河县检察院干警赵慧玉和孙延军裹着厚厚的棉衣,顶着通红的双眼,佩戴着防火袖标,一早便赶到山上的值守道口,进行防火巡逻工作。山上风很大,气温也比山下要低很多,凛冽的风瞬间就能打透厚厚的棉衣棉裤。

  赵慧玉向记者介绍说,稍后的主要工作是对通过的车辆进行排查,一旦有车辆人员上山祭奠,一定要做好人员信息、电话、车辆的登记,杜绝来人携带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登山。

  6时37分,山下传来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赵慧玉、孙延军二人对车上五人进行了登记,在了解到该车一行人要上山祭奠后,二人暂时收走了他们的打火机、纸钱等物品,并结合近年来塔河县森林失火典型案例,野外用火危害、安全用火常识对他们进行了森林防火知识宣讲,倡导他们文明祭祀,不要上坟烧香、点蜡、烧纸。该车一行人表示,今后一定注意森林防火安全,争做文明祭扫的带头人。

  8时,交接班时间到了,随着该院副检察长李兰成、干警李杨的到来,防火袖标也转移到了二人的肩膀上。赵慧玉详细汇报了道口来往车辆、进出人员的登记情况,着重说明了几名入山祭奠还未下山人员的进山时间。

  李兰成叮嘱李杨驻守道口继续认真巡逻,他则进入山内,开始仔细查看入山人员的祭奠情况。

  据记者了解,塔河县检察院的巡护范围内有两千四百多个墓地,这意味着干警不仅要守好入山道口,还要防止上山祭奠人员携带火源、易燃易爆品从别处绕进墓地。

  “你们在干嘛呢?”李兰成在墓地内对着不远处的一对中年男女问道。

  “我们要给亲人上香!”男人应声答道。

  李兰成连忙跑上前去制止了这一行为,“你们是怎么上的山?我没在道口见过你俩?”他紧盯着二人,仔细问道。

  “我俩怕不让烧纸,就一合计绕路走,从旁边的树林里钻进来的。”男人有些忐忑不安的回答道。

  “同志,今天是清明节,你们要上山祭奠亲人我能理解,可是咱们身在林区,现在正处于防火戒严期,你俩怎么能带火源和易燃品进山呢?”李兰成劝诫道,“这要是引发火灾,你们可是要摊大事的啊。”

  另一旁的女士站起身对李兰成说:“我们自己会小心谨慎的!”

  李兰成继续对二人做思想工作,向他们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引发森林火灾所造成的后果,在获得对方理解后,暂时收走了二人的打火机和易燃品,并一直陪同二人祭奠完毕,随后将二人带到道口登记,目送他们离开。

  17时30分,山上的祭扫车辆和群众都陆陆续续离开了,副检察长马波和干警姜明在目送一辆辆祭奠车辆离开后,回转到祭奠地点,认真查看是否有可疑火灾隐患残留。马波对记者说“作为检察干警,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参与进去,对来往人员做好登记、普法工作,这样才能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和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近年来,塔河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倡导“清明祭奠,文明扫墓,杜绝火源,守护青山”,一年又一年的坚守,使一位位新老检察官成为了森林防火方面的专家,他们以行动诠释了对林区的守望。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