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大庆市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开始。
“本次行动旨在通过整治,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挂证’执业药师人员,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有效遏制‘挂证’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据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要求,所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应该在4月30日前完成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自5月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依法查处,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得再次注册执业。“此外,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将通报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科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