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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消费者协会 发布五一小长假出游提示
2019-04-28 13:42:14 来源:东北网-伊春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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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8日讯 “五一”小长假将至,很多市民会选择外出旅游。在旅行过程中怎样才能安全放心消费,度过轻松、愉快的假期呢?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市民,出游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务必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合同主体。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可以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主体主要有3类: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以及旅行社服务网点,并且法律规定,旅行社以及相关分支机构应当悬挂营业执照及相关备案许可证件。因此,游客在旅行社报名参团,应当主动查看旅行社的相关营业证照,并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合同签订主体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主体相一致。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投诉,从而避免因无法提供投诉对象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注意自身权益维护,远离“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广大游客在旅行社报名参团前,要注意甄别旅游线路的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合理的预期,如果过低,可能会在行程中出现强迫购物等问题。对于价格明显过低的旅游线路,游客应自觉抵制。

  注意避开景区高峰人流量。近年来,随着在线旅游的发展,许多游客通过旅游APP自行规划线路出游。但是,游客在出游前往景区时,要注意关注路况以及当地媒体公布的景区客流量信息,尽量避开客流高峰。从近年来投诉反映的情况来看,因客流量较大而引起的无法出入景区,难以停车,因排队等候时间长而产生纠纷等问题时有发生。

  安全出行,注意气候变化。春夏交替之际,气温忽冷忽热,对游人,特别是老年游客的心血管系统会造成很大影响。此外,春天还易产生流感、感冒等上呼吸道感染疾病。因此,游客出行应做好全身保暖措施,避免发生疾病,一旦发现身体有任何不适,应及时就医,不要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

  市消协工作人员警示:广大消费者要依法维权。如果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纠纷,消费者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在完成行程后拿着证据及时向消协或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