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5日讯 2018年5月,被害人于某义等几名村民去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北大坝东河口地里看地,因于某义将地里水泵关闭阻止被告人马某臣等人种地,被告人张某打电话叫来5个人与于某义等人发生争执,马某臣、张某等人将于某义等人打伤。后经鉴定,被害人于某义的伤情属轻伤二级。随后,在双方商量赔偿事宜的过程中,李某平与被害人颜某利产生矛盾,用石头将颜某利所驾驶的东风标致牌轿车多处砸损。随后,李某平因颜某利轿车被砸一事,指使张某等人在汤原县胜利派出所作虚假供述,隐瞒了张某等10人参与砸损颜某利车辆的犯罪事实,意图使其他涉案人员逃避刑事处罚。
4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涉恶案件,案件被告李某平、张某等14人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作证罪、窝藏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九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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