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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政补助项目公布 齐齐哈尔市五大类人群可申领补贴
2019-07-16 14:14:16 来源:鹤城晚报  作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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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7月16日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省民政厅梳理汇总了我省民政服务对象补助项目及有关政策信息,并集中向社会公开。按照项目要求,齐齐哈尔市五大类人群可申领相关补贴。

 本次民政补助项目信息发布工作按照依法依规、突出重点、高效便民的原则,根据受益人群分类梳理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五大类民政服务对象补助(补贴)项目,包括儿童、救助、养老、助残和殡葬。

 【殡葬类】

 设有黑龙江省骨灰海葬补贴资金。

 ◆补助标准:每户骨灰海葬补贴标准1000元(一户居民原则上可携带2份骨灰)

 ◇补助对象:黑龙江省辖区户籍居民

 申请人查询办理情况方式:0451-963913

 【儿童类】

 除孤儿基本生活费外,还有多项爱心资助项目。

 龙江小儿脑瘫康复爱心资助项目

 ◆补助标准:原则每人每年资助一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机构儿童不受限

 ◇补助对象:福利机构脑瘫儿童,社会贫困家庭脑瘫儿童

 省民政厅儿童处咨询电话:0451-82619709“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补助标准:项目由中央和省两级彩票公益金补助,比例为5∶5,项目病种实报实销。

 ◇补助对象: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儿、

 社会散居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省民政厅儿童处咨询电话:0451-82619709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手术救助项目

 ◆补助标准:每名患儿不超过2万元

 ◇补助对象:资助单纯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空间隔缺损、肺动脉瓣狭窄等普通型先天心脏患儿

 省民政厅儿童处咨询电话:0451-82619709

 【救助类】

 涉及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供养救助金、以及临时救助、取暖补贴,市民均可到就近的民政部门进行咨询。申领结果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

 【养老类】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且年龄在80-89周岁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可申领养老高龄补贴。

 黑龙江省贫困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可申领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低保家庭半失能老年人、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助残类】

 城乡特困救助对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残疾人、其他困难家庭残疾人,其中重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残疾人,可申请爱心助残工程。

 申请人查询办理情况方式: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0451-53635615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且信息已录入黑龙江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可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人查询办理情况方式: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0451-53635615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