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大庆
搜 索
大庆10部门联合打击违规用气、非法倒气等行为
2019-07-19 09:05:29 来源:大庆网  作者:程诚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大庆网7月19日讯 记者从市城管局燃气办了解到,为建立健全液化气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的行为,规范正规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大庆市正在开展液化气市场整治行动,净化燃气市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液化气市场稳定、健康、有序。

  10部门联合打击违规用气、非法倒气等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由乡镇、街道,城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监管,消防,住建,商务等10个部门联合开展。主要整治对象是用户、液化气经营企业和非法经营、运输、储存液化气行为。

  整治过程中将开展居民用户端和工商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液化气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用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针对液化气经营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查处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充装非自有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以及未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对委托的运输配送车辆和人员疏于管理和未向用户出具供气凭证等行为。

  同时,重点整治非法经营的源头,打击辖区内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灌、充装瓶装液化气等行为和利用车辆移动倒装销售液化气行为。县、区公安交警部将最大限度提高对运输液化石油气车辆的检查频次,及时发现涉嫌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厢式货车、中小型面包车等可疑车辆。对使用人力三轮车、助动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运输液化气钢瓶的人员一律拦截检查。

  企业自查自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立即关停

  根据时间安排,7月31日前,各液化气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自查自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配足应急装备、器材,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

  8月1日至11月15日,县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邀请专家结合液化气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对其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内业资料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联合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液化气企业立即关停,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建立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人员信息档案,开展非法运输液化气专项整治行动,对私自倒卖瓶装液化气单位、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各相关部门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状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达不到安全用气条件的依法处理。对以次充好、恶性竞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2019年11月16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全市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瓶装液化气配送情况、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状况等进行抽查,监督县、区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对全市液化气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涉嫌犯罪者将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要求,县、区内液化气经营企业须严格执行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持续推进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为用户提供送瓶、接装、安检一站式服务。

  各液化气企业要分别派员参加各镇街道的联合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要立即停止供气,同时要积极指导、帮助用户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通气。原有液化气企业停供后,在液化气用户未完成整改之前,其他液化气企业不得接替供气,如发现擅自供气行为,由县区城管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对非法使用、运输、经营液化气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县、区城管部门查办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液化气行政案件,涉嫌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县、区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市民发现液化气市场违法行为,可以拨打各县区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的举报电话。

  市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液化气市场整治举报电话:

  市城管局0459-6396512、12319

  高新区0459-8109975

  龙凤区0459-6248259

  萨尔图区0459-6636112

  让胡路区0459-5975075

  红岗区0459-6782440

  大同区0459-6166620

  肇州县0459-8543177

  肇源县0459-8210319

  林甸县0459-3316619

  杜尔伯特13351299099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