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5日讯(张雪 记者 包海多)为省48元,女子坐火车“买短乘长”往返4次。近日,哈尔滨东站派出所民警通过信息研判,将女子陈某抓获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3日14时40分许,哈尔滨东站派出所民警接到信息研判指令,称女子陈某频繁往返兴隆镇和哈尔滨之间,该人很可能为节省乘车费用“买短乘长”。随后,民警根据该女子经常乘坐K7110次列车这一线索,在站台、出站口对其进行查堵,最终,于当日14时50分许将女子陈某抓获。
据陈某自述,为节省乘车费用,其多次购买兴隆镇到白奎堡站的车票(3元),白奎堡到站后不下车,直接再坐到哈尔滨东站(节省5.5元);返程时购买哈尔滨至呼兰的车票(9元),到达呼兰站后不下车,再直接坐到兴隆镇(节省6.5元)。并以这种方式乘坐K7110、K7131次列车往返兴隆镇至哈尔滨间4次,共计诈骗铁路票款48元。

据民警介绍,女子陈某,37岁,兴隆镇人。目前哈铁警方已对陈某诈骗的48元票款予以追缴,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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