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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四小时”解除当事人“四年”诉讼羁绊
2019-08-10 18:38: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心雨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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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0日讯(张心雨 记者 佘雨桐)1万元、5万元、20年、4年、4小时,看似没有特殊关联性的5个数字,牵扯着的确是一起近2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近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过与双方当事人4小时沟通,最终该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孙某某和郭某某是好友,20年前,孙某某向郭某某借了人民币1万元,立了字据。可天有不测,孙某某去世前,借的钱没有连本带利还给郭某某。4年前,郭某某提起诉讼,主张孙某某的妻子张某某给付其丈夫生前所欠本金1万元和近5万元的利息。原本是朋友,确成了陌路,更是因为“钱”打起了“官司”。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单一就案论案处理,无疑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同时增加的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有司法成本。

  8月6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张某某与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过程中,为更好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不能止于程序办案”的要求,使“枫桥经验”更好融入到民事检察监督之中,办案检察官紧盯“和谐”工作主题,突出“和解”工作方式,经与双方当事人长达4小时沟通,既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各自道理”,又耐心做了疏导和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检察机关达成和解协议,在办案检察官的主持下,张某某当场将欠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给付郭某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今年以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民事检察部门会见、息诉工作暂行规定》,已经成功办理两起和解案件,其中5月份办理的和解案件涉案金额在百万以上,不仅将案件的本身在司法程序中注入了“检察温度”,更有效提升了民事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认可度、信任度。

  “今后,我们将继续对矛盾纠纷处理办法、检察人员素能提升、部门间沟通协作及当事人回访反馈等内容进行有效探索,构建立体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好民事检察职能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常新与记者介绍说。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