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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闯红灯 行人交通违法将面临4种惩处
2019-08-12 09:41:19 来源:大庆网  作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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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12日讯 8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大庆市在本月集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1、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

  据交警支队宣传大队副大队长韩清富介绍,为深入落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规范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不断增强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结合大庆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交警支队在8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全市交警部门在此次行动中,重点整治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闯红灯;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斑马线上骑行等行为。

  2、重点整治14种违法行为

  同时,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有14种,分别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3、交警将深入社区,开展多项宣传教育活动

  整治期间,全市各交警部门将深入社区,开展多项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各交警大队,按照行动部署,将深入辖区的社区街道,通过开设社区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登门入户“面对面”告知等方式,广泛宣传尊法守法理念,引导广大群众规范自身交通行为,自觉摒弃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针对加装车篷的电动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的,交警将督促车主将车辆恢复原状。同时,大庆市各交警大队还将深入辖区快递、外卖企业或下属营业网点,开展上门监督检查,制止骑手使用无牌无证车辆,建立对骑手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制度,督促骑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在行动开展期间,对查获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或者警告教育后放行,也可以责令其摘抄交通法规,或协助交警执勤5分钟,提高违法人员的守法通行意识。

  对态度恶劣、故意闹事、不服从管理以及辱骂、伤害执勤民警的行为人,将依法固定证据,并在查明身份后,移交治安等相关部门处理。对有工作单位的行为人,将一并抄告其单位。

  对加装车篷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先予扣留;对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一律扣留车辆,并将车辆强制恢复原状,收缴动力装置;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韩清富说:“希望通过对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集中整治,让大庆市的道路出行环境更加安全、文明、畅通。”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