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4日讯 (记者 佘雨桐)民警下班路遇打架上前制止,却被辱骂并殴打。近日,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暴力袭警”而构成妨害公务罪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19日晚,周某随同许某等人到城子河区某广场商讨前日许某被打事宜,与饮酒后的本案被告人徐某、吴某等人在广场相遇后,双方因误会而发生殴打。
在现场巡逻的城子河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民警上前制止徐某等人,此时路过现场的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王某看到有人斗殴,也一同上前制止,却被徐某辱骂并殴打。经鸡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王某损伤属轻微伤。
警官在非工作期间未着装,应属正常,且本案中徐某也知道王某是警察。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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