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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哈尔滨市CPI高于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
2019-08-21 09:39: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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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21日讯 (记者 杨帆)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七月份,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3.0,高于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与青岛市并列居第7位。

  哈尔滨市CPI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7位(并列),比排名第一的深圳市低0.4个百分点,比最低的成都市高1.1个百分点。在东北四市中,哈尔滨市居第2位,比长春市低0.2个百分点,比沈阳市、大连市高0.4、0.8个百分点。

七月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情况表

(以上年同月价格为100)

城市

居民消费价格

总指数

位次

15城市平均

102.9

-

深圳市

103.4

1

杭州市

103.3

2

广州市

103.2

3

武汉市

103.2

3

长春市

103.2

3

济南市

103.2

3

青岛市

103.0

7

哈尔滨市

103.0

7

厦门市

102.8

9

南京市

102.7

10

西安市

102.7

10

沈阳市

102.6

12

宁波市

102.6

12

大连市

102.2

14

成都市

101.9

15

  其中,医疗保健、食品烟酒、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指数分别高于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2.8、2.5、1.7个百分点。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务、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指数分别低于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3.7、2.3、1.5、1.0、1.0个百分点。

七月份八大类价格指数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位次情况表

项目名称

15城市平均指数

哈尔滨指数

哈尔滨位次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102.9

103.0

 7(并列)

一、食品烟酒

107.0

109.5

1

二、衣着

102.7

101.2

 12(并列)

三、居住

101.3

 97.6

15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101.0

100.0

 12(并列)

五、交通和通信

 97.6

 99.3

2

六、教育文化和娱乐

102.6

101.6

11

七、医疗保健

102.2

105.0

  1(并列)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

103.3

101.0

15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