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杖、锁链,这些常见的东西成了作案工具,打人、砸车、砸玻璃。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以及妨害公务犯罪......
不一般的“铁拐”
上面这个画面是2017年4月13日在富锦市某宾馆门前发生的一幕。据了解,双方因为债务关系发生肢体冲突。
任某义、杨某、杨某祥三人将富锦市某宾馆的老板娘滕某打成轻微伤。随后,任某义又拿着拐杖、杨某祥拿链锁将宾馆玻璃砸碎。
在视频中可以发现,任某义手里一直拿了个铁拐。这个拐是任某义自己用铁管焊制的。平时,大家没发现任某义腿脚有什么毛病,但他常年拿着这个拐。本来是辅助行走的工具,在任某义手中却变成了作案工具,打人、砸玻璃、砸车。
接连犯案,一起接一起
这起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2017年5月9日,因为承包合同的纠纷,在一家水暖装潢店门前,杨某伙同任某义和杨某祥用镐把、铁拐打伤坐在车里的王某东,然后将王某东的五菱面包车玻璃砸碎。
杨某和杨某祥是姐弟,和任某义是朋友。每次作案,三人都在一起。其实,任某义和杨某除了寻衅滋事犯罪,还故意毁坏财物。
2017年5月初,某小区二号楼地下室一面墙被堵,杨某和任某义到劳务市场雇了三个工人,将地下室中间的夹层两道墙刨开。
三人作案有分有合,杨某还犯有妨害公务罪。杨某是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在接到法官送达的法律文书时,当场撕毁了法律文书,并且辱骂和殴打了法官。
三被告人受到惩处
经调查发现,任某义、杨某、杨某祥三人共作案七起。4月10日,同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审现场】
公诉人:谁砸的玻璃?
杨某:我不知道谁砸的,我被打倒了。
公诉人:有没有人锁宾馆的门?
杨某:门是派出所锁的。
公诉人:当时那个场面的时候你说没说“砸它”?
杨某:我租人房子我砸它干啥呀……
2019年5月22日,同江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任某义、杨某、杨某祥依法宣判:
一、被告人任某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二、被告人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三、被告人杨某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