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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出台!大庆这些单位可申领“稳岗补贴”
2019-10-11 08:57:59 来源:大庆网  作者: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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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0月11日讯 9月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功能、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激励用人单位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市出台《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人社部门划定扶持用人单位范围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划定扶持用人单位范围:在我市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主动承担社会贵任,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对本市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稳定岗位做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据了解,我市在继续实施用人单位稳岗补贴政策基础上,加大以返还部分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工作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以下简称“企业稳岗返还”),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载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以下简称“暂时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申请“用人单位稳岗返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据了解,用人单位想要申请“稳岗补贴”需要符合这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大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8年度大庆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6%,本年度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

  申请“用人单位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近3年内无欠费记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申请“暂时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应同时具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还需符合《大庆市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标准》,并提供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每个单位每年只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记者了解到,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企业或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支出。

  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参保单位向所属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在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用人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用人单位2018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表》,经市、县(区)养老、医疗、失业经办机构确认盖章;经市、县(区)人社部门认定的裁员情况;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稳岗补贴使用相关票据及附件。

  申请“暂时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用人单位,除具备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暂时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费申请审批表》《用人单位2018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表》,经市、县(区)养老、医疗、失业经办机构确认盖章;认定部门出具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认定书;企业与工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此次申请即日起开始,至10月31日截止,年底前,人社部门将稳岗补贴发放到位。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以后申请补贴的资格。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市人社局电话4671940咨询。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