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18日讯 佳木斯女子杨某在网上看到“在家上网就能挣钱”的信息,便与发布广告的人联系,接到刷单任务后,她按照对方要求操作,没一会儿,她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用17000元买了个手机。杨某赶紧报警。
7日,郊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杨某报案称,其在“网络刷单”过程中被盗刷17000元,希望民警能帮忙调查。经民警询问得知:杨某在某平台上看到一条“网络刷单,在家上网也能挣钱”的招聘广告,觉得这钱挣得轻松,便通过微信与嫌疑人进行联系,接受刷单任务。期间,嫌疑人要求杨某要先扫描其提供的支付宝二维码作为刷单凭证,并声称为正常工作流程。但就在杨某完成扫码“任务”后,淘宝账号显示被异地登录,同时接到支付宝信息称“花呗”已支付17000元用于购买某品牌手机。杨某意识到被骗后,迅速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当即与支付宝进行联系,调取杨某订单相关信息显示,用于购买一部华为手机。经支付宝客服确定,该笔订单并未通过淘宝或是支付宝进行购买。经民警沟通,在某平台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17000元钱返回至杨女士支付宝内,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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