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谈话时发现服刑人员“眼神儿”不对 检察官48小时“揪出”余罪
2019-11-18 17:57:0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旭 佘雨桐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11月18日讯(高旭 记者 佘雨桐)近日,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服刑人员开展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工作时,在与服刑人员小刚(化名)谈话中发现了新的案件线索,48小时调查出其违法犯罪证据,服刑人员当场认罪。

  服刑人员小刚(化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小刚是个“四进宫”的服刑人员,从20岁开始先后被判处盗窃罪2次,抢劫罪2次。2016年3至4月期间,小刚持刀抢劫4名被害人获得赃款1.3万余元,均被其挥霍一空。

  日前,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开展巡回检察,对服刑人员开展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工作时,要与服刑人员小刚谈话,这一谈,还真谈出事来了。

  当检察官们与小刚从家庭、生活、打工等情况亲和地闲聊时,在不经意间提及他被抓获刑前,还有过一段在某地“要账公司”工作的经历时,小刚的瞳孔迅速放大,且警觉之色顿现,要么答非所问,要么顾左右而言他,以“时间太久了很多事情记不得了”、“我只负责开车,其他的事情我也不知道”等托词搪塞着,后又转移话题,聊了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情,就结束了这场“特殊”的谈话。

  回到办公室的巡回检察组检察官,总觉得小刚在回答“要账公司”的情况时避而不谈,有惶恐之色,应该有问题。检察们在认真分析了案情之后,发现小刚的抢劫案时间和其在“要账公司”工作的时间上有重合点,那么如何能令小刚将“要账公司”的事一吐为快呢?

  检察官们决定从小刚的抢劫案件中寻找突破口。巡回检察组立即出发、兵分两路。一组负责找到小刚抢劫案件中的当事人了解情况;另一组负责找到原办案人了解案情。两组检察人员连续奋战,不负众望,找到了小刚在某地参与过一起通过谩骂、威胁、恐吓等手段“帮助”客户“要账”的违法线索及相关证据,48小时内迅速将调取的全部材料带了回来。

  检察官们连夜直奔监狱对小刚进行突击审讯。当小刚看见桌子上摆着他的其他违法犯罪证据时,心理防线崩塌了,向检察官坦白了他在“要账公司”参与的或者知道的“违法活动”。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姜继周